長太像!新竹市舊社國小外有一排機車停車格設計成停車彎的形態,由於欄位間用灰色地磚來區隔,若不注意會誤以為是汽車停車格,新竹市王姓男子把汽車停在機車停車彎中被開罰,他不滿向新竹地方法院聲明異議,法官認為政府設置標誌、標線應力求清晰明確,判原處分撤銷,異議人不罰。
法官認定標誌不明確
王姓男子向法院主張說,3月6日上午,他把汽車停在舊社國小外路邊停車格,被新竹市警察局交通隊員警依「停車車種不依規定」,開罰600元。他認為現場機車停車格的標線並不明顯,長方形大小看上去與路邊汽車停車格一樣,同時未有任何標誌、標線指示限停放機車,容易使汽車駕駛人誤停。
法官從警方及當事人提供的照片中研判,現場雖有大小、顏色不同的地磚,每隔相當距離有與道路垂直,並向道路邊緣延伸的灰色疑似機車停放線舖設,但舖設方式,與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所規定的機車停放線的體形、顏色等均不相同,加上整體外觀是長方型大方格,與小型車停車格有相似之處。
將重新劃設 加強指示
法官認為,異議人所停的停車格與所鄰道路面完全切齊,並無高度差異存在,行駛於道路上的車輛,均可直接駛入該停車格,的確有可能讓用路人誤認這停車格是合法設置的小型車停車格,政府設置標誌、標線應力求清晰明確,使人民得所遵從,因此認為異議人所提有理由,判原處分撤銷,異議人不罰。
新竹市府交通處說,依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規定,車輛停放線為白實線,線寬10公分,但機車停放線劃設於非車道上者,得採用線寬5公分。對於民眾把舊社國小外的機車停車格誤判為汽車格,將派員劃設符合規定的機車停放線,並加強附近停車標誌指示。